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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人不輕狂枉少年。」

我是這句話的信徒喔,
因為18歲只有一次,
如果顧忌東顧忌西的,
那什麼事也完成不了,
而且有好多事情,
只要過了那個時間點,
再補救也會失去意義,
會這麼想,
大概是希望自己不要後悔吧,
所以我也不會做出一些傷害自己的事情,
在認知許可之下,
我就會行動。

嗯...我做過最瘋狂的事情太多啦。

曾經,
聖誕夜裡,氣溫低到只要一停下腳步就會變成冰棒,
我跟同學不畏艱難,穿著制服提著書包,
從學校走到老虎城看國家寶藏。
(後來有坐小黃啦。)

曾經,
有人失戀,半夜四點打給我,
忍著睡意聽他說,安慰他。
(應該吧?模模糊糊已經沒啥印象了。)

曾經,
騎了40分鐘腳踏車,見了某人30分鐘,
再騎40分鐘回家。

曾經,
在校車上大哭,咆嘯著:

「我再也不愛你了!!!」

全車的人都聽到了吧?我說的是實話,只是沒人相信。

還有好多好多,因為尺度問題(?),我還是保留一下吧,
就算做了這些丟臉和白痴的事,
我從沒有後悔過,
因為這都是我曾經活過的證明,
莽莽撞撞跌出一條自己的路,
從經驗裡學習更有價值的知識。

如果只是怕髒而放棄眼前的海灘,那不是太可惜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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